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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申报2009年度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09-09-14 点击:

    校本部各有关单位:
        2009年度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    一、申请人资格条件
        1.校本部聘任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职、在岗的专职教学科研人员;
        2.未主持过省部级以上(含省部级)科研项目;
        3. 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。
        近5年参加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,且两次以上通过通讯评审的申请人自动获得资助。
        二、申报方式材料要求
        1.文科基金的申报受理工作原则上按申报单位集中办理,不受理个人申报;
        2.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《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》一式6份及其电子版;
        3.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;请各单位于2009年10月12日前将本单位的申请书交至科研处,并将电子版集中发送至jgao@stu.edu.cn。逾期恕不受理。
        联系人:高  见    王丽菊
        电话:82902563

    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
    邮箱:o_kyc@st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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